舟翊_深夜诗人

爱也匆匆 恨也匆匆 一切都随风

 

【喻王】【知乎体】身边有一个特别懂你的人是怎样一种体验?

注:此时喻王的状态是【已退役】【已公开】的老夫老夫
选手们的逼乎账号基本是私人的,不过微博上早有大神在扒马甲了
私设成吨的命题作文+电竞偶像剧(???)
感觉这篇太甜,有点腻了,ooc都是我的。
七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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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片儿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谢邀。
这题其实可以答成“我和我搭档的二三事”,不过鉴于他刚跟我抗议过我的其他答案,我决定换个方式,守护他最后那一点偶像包袱。
之前都没怎么提过。就说说我和W先生吧。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W先生一直不喜欢认路。倒不是他方向感不好,他对于他飞过几次的地方物美价廉的餐馆招牌和卖小玩意儿的店名完全能烂熟于心,东西南北说得头头是道,但他不喜欢认路名。如果跟他报路名,基本等于没说。
他和我还有我搭档很早就认识了,具体来说,我参与的是W先生十八岁以后的人生。我搭档大概也是闲得慌,每回G市约饭必报地址,有一次我去接W先生,问他约了哪儿,就看他对着屏幕叹了口气,熟练地复制下来开导航再黏贴然后放大看周围的建筑物,接着给我报了我们仨最经常去的店名,切回QQ发语音过去:“你直说‘老地方’不就成了吗?!”
没等人回话他就锁屏了,问我:“好啊,见死不救?”
我说:“我觉得你记得住啊。”
W先生嗯了一声,不说话了,头上一撮仿佛对水免疫的头发耀武扬威地翘着,特别喜感,我实在忍不住想笑:“真不记路?”
他:“脑容量不足。”
就他那个能把《逍遥游》一字不落记十年的大脑,真脑容量不足就见鬼了。
其实我知道这是因为他懒得记。他随性惯了,饮料看心情买,东西看心情吃,各种喜好匪夷所思,思维却是现实主义,脑回路诡异得比我一个水瓶座还难以捉摸;狂,但不易看出来,敢想也敢做,是个活得很随心所欲的人。撇开他现在越发严重的高级定制版懒癌不谈,他在很多时候给我的感觉和他玩游戏的惯用角色不一样,颇有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气。
但就是这么一个完全不记路名的人,在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去B市,他的家乡旅游的时候,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他让我先到市区,选定一个地方不要动,他来接我。
而我只在出租车里给他拍了个不知所谓的路名示意我在路上,一句额外的话都还没告诉他,却在路口因为等红绿灯停下来时,看见他戴一副墨镜,纯白T恤沙滩裤,拿着两盒冰淇淋,站在对面冲我挥手。
那个地方是商业区,但绝不是地标性建筑,离机场的路程在一个小时以内,那么离他家应该很有一段距离,而我只是想下车找个地方坐一会儿然后给他发定位——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我刚接过冰淇淋铲了一勺,他就说:“你还真来这儿了。”
“你怎么知道我会到哪?”
“咱俩心有灵犀。”
大概这个答案太玄乎太不靠谱了,他又补充道:“我在这附近有一套房子……刚在那看装修,你又不会选地标建筑。”
看在冰淇淋的份上我只好装作我信了这段前后毫无逻辑联系的推理。另外,看到这里大概会有人觉得我打漏了,但他的话是实打实的原话,这可不怪我——W先生是真的懒出个人境界,仗着他旁边是我,能自动补齐他的整个句子,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想讲。他的意思是,他离我不远,而我又有个很奇葩的习惯,和熟人出来通常不选地标性建筑作为约定地点,所以应该会去哪个很好认的商圈,结合我下飞机的时间,他觉得我会到这儿来。
我根本就不信。因为他平常不怎么笑,忽悠人和认真说事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短时间内完全没法判断,我就姑且当他是开着定位,然后瞎猫碰上死耗子,找到我了。
但我后来发现,这人因为讨厌记路名所以手机根本不开定位,而有的东西你是真的没办法给出科学解释的——无论我们约着去哪里玩,他都能准确无误地猜出我想要的见面地点。我们试过不一起出发,甚至不是同一种交通工具,只在抵达的时候通报一声;当然盲猜也算不上,我选的地方一般是离火车站或者机场四十分钟车程左右的非地标性建筑,即使开定位选择的范围仍然很大,但无论大小城市、熟或不熟,他就是猜得中。
所以对我来说,和他一起出去——甚至单纯地待在一块都会是一件非常舒服的事。我搭档对此表示他觉得三人行必有电灯泡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他居然被我们俩双重NTR了……我们伤透了他的心,他特别难过,又接着总结陈词:“王八配……不不不我是想说,你们俩匪夷所思的脑电波真的串到了同一个频道。”
这实在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W先生热衷于玄学,老是扯一些花里胡哨的糊弄我,再假的事情都能说得跟真的似的,所以每每精准无误地说出我的想法接上我抛的包袱或是戳到我从没提过或者尚未被发掘的痛点时,他总是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惋惜道:“你的生辰八字是真不该给我。”
这也就意味着,这个懂我的人和我懂的人基本上掌控了我的生活。具体表现即,我从来没跟他说过超过约定时间十分钟以上我就不想再等并且会转身走人、其实我很喜欢B市的甜品、我早上六点以前起的话会有一点起床气,他偏偏可以做到迟到整十分钟、请我吃小吃点一大桌菜就是不点甜品、在六点出头把我拽起来感受初升不久的太阳,我生气也不是,不生气又觉得太亏,结果每次几乎都只能以哭笑不得的吐槽收场。总之他平生除了打游戏以外的最大爱好就是在各种鸡零狗碎的小事上戳我一棍再偶尔给个蜜枣,比如他拍的日出照片是真的很好看、送的定制键盘相当趁手、帮我买的游戏我有空就会翻出来玩,我们看电影旅游等等方面想得到一块去、一起坑人也能坑得很默契,仔细想想,虽然他坑队友的毛病时常复发,但得友如此,我还是不亏的。
然后他可能觉得还是于心有愧,就把后半生都赔给了我。
在这里先提一下,我在发现自己喜欢他之前并不明确自己的性向。这条路相关的现实问题在此按下不表,有人能懂的优越就在于,什么都不说不点破,但是彼此之间什么都知道。当然知道归知道,我和他一样是个现实主义,所以离我们都承认还有一段时间。
真正闲下来以后我去了一直很向往的N市,除了家里人,谁都没告诉。N市我之前去过很多次,然而并没有游览风景名胜,这下终于看到,虽然和想象有落差,但天色暗下来,秦淮河畔的灯光并着河水连成一片,熙熙攘攘的游客让整座城仿佛都热闹起来,还是很有些从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商业大都市风范的。可我完全没想到,我和W先生居然会在一座小桥上又一次成功碰面,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两个人面面相觑,那时候我先是飞快地过了一遍我最近发的动态——不夸张地说,论观察力我比他还要好一些,然而我并没有发现我透露了什么能推断出我来了N市的细节。
但是看他的表情和两手空空的样子,我想他也没有料到。
我去旁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两听汽水,他接过去,我们俩异口同声:“你怎么知道……”
我看向他,他摆摆手:“你怎么知道我想喝这个?”
我说:“和你为什么会来这里,答案是一样的。”
一阵带有些许凉意的风吹了过来,大概它也觉得眼下的情况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想给我把手心的温度降上那么一降,而那时我满脑子都是这样一个场景——陆小凤摇着扇子对花满楼笑叹,哎呀我可不得不相信缘分啦,我只是信步一走,便遇到了花公子。哎呀花兄啊这河灯可真难数……你听我给你数啊,三十六,三十七……
没有河灯给我们数,也并不是做贼,但我莫名有点心虚。
我们一块儿又走过了一座桥。W先生低着头,手里的易拉罐都快被他捏坏了,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提醒道:“别伤着手。”
“无所谓了。”他说,“我想跟你说件事。”
“你说。”
他却不说话了,我们俩下了桥,他突然很烦躁地“啧”了一声,把易拉罐往垃圾桶里一丢:“你都知道了我有什么好说的?”
我说:“我知道什么了?”
W先生做了个深呼吸,我看到他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咽了一口唾沫,然而还是一言不发,我只好先开口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一个……”
“当然,”他打断我,手指终于往我的方向靠了靠,长出一口气,“当然可以。”
“你一直都知道我想要什么。”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一个不完美的我,可以和一个同样不完美的你一起走完余生吗?
当然可以。我愿意。
这大概才是这段对话的正确打开方式。





听起来我们的故事很小说,但我们终究活在现实。所以即使我很少发火,我和他当然也吵过架,各种意义各种方面上的。在绝大多数人眼里我们其实算是站在彼此的对立面,看起来完全不像能走到一块儿去的样子。我搭档挺了解我们两个的,但他也不太明白面对大片质疑该怎么办,只能试探性地和我们俩分别说几句,没法提供太多帮助。
纵然W先生在从前经历过更可怕的来自外界的恶意揣测和怀疑,但两件事性质不一样,并且这一次牵扯到我,他也还是会慌张。闷热的夏季还叠加心烦意乱的时候最容易吵起来,有一次他是真的急了,摔门就走,我也还在气头上,干脆也出了门,走到两条街以外随便找了家咖啡馆随便点了杯东西,坐在沙发里盯着窗外发呆。
后来外面开始打雷,一道闪电照亮天空,瞬间暴雨倾盆,我往手边一摸,木制的伞柄安安静静地挂在桌上,然后我突然想起他没带伞,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在街上晃。
我提着伞就站起来了。在我马上要跨出去的时候,一个家伙快步走了进来,撞了一下我的肩膀。
那句匆匆忙忙的“抱歉”太过于熟悉,我站住脚,他也停下来,头发还在往下滴水,全身上下都湿透了,狼狈得和他平常运筹帷幄的冷静样子大相径庭。
他愣了两秒,又推门走出去,我们站在屋檐底下,沉默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或奔走躲雨的或撑着伞过街的行人和一个接一个的红绿灯倒计时,闪电还没停,乌云还聚在一起,路灯收到整点的指示,亮成一片。
一场暴雨下来,天气也不闷了。雨好不容易小了些,没那么吵了,我刚要开口,他却忽然握住了我的手。
“抱歉。”他说。
他的习惯仍然没变,手指甲修得很干净,指尖停留在我的手背上,如同失忆的蝴蝶终于找到自己的家。他牵住我轻轻晃了两下,我只好把准备好的一长串话都吞了回去:“怎么淋成这样?”
“你果然带伞了。”他说,“咱们走吧?我回去下个面。”
哦,他明明可以肯定我带伞了,但还是不放心,想跑来确认一下。
至于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我们对此习以为常,这件事已经没那么重要了。他安慰人并不那么直白,但他知道我听得懂并且对此种方式十分受用,因此,他总能直接命中十环,效果拔群。于是我那时被这么几句话一说,就没和他讲我本想去吃肠粉,只想着他淋了这一阵可能会受凉,以防万一得煮点姜汤给他。只是因为走得急,之前在店里点的鸳鸯奶茶没喝完,我就拉着他去另一家店打包了两杯回去。
懂一个人是什么体验?我觉得是,你们或许没有一直待在一起,错过了对方的很多事情,但对方的每一个想法每一点感受你都能够切身去体会;你们有矛盾,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会吵架,有不合,却仍能把感情维持在令人最安心的常温。就这个问题而言,“感情”是泛指,如果套到我身上,我可能会用一句歌词作结——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如果你能看到这里,感谢你不介意我被逼无奈放送的狗粮。
因为这篇回答算是W先生撺掇我写的,完了我还得在开头客客气气说上一句“谢邀”,而最后涉嫌虐狗的锅都给我背,我实在是冤。
现在我的这位邀请人W先生就坐在我对面,我们正在快餐店里吃午饭,他面前的奶茶我觉得刚好,他觉得太甜,喝得直皱眉头,出门去点了杯新的回来。他最近在修学士学位,一边吸杯底的仙草,一边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赶论文,含糊不清地问我:“我邀请你的那个问题你写完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说:“审题不清,请您再读一遍题目。”
我说:“好吧。”
不过我也懒得念一遍了,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忽然说:“就是这种体验,我知道。”
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自信。

不过这就是我想说的没错。

又被他猜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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